| 未做皮试致人死亡 问题医生为何能"有证"行医 | ★★★ | |
| 未做皮试致人死亡 问题医生为何能"有证"行医 |
作者:bduxinj 文章来源:大河网-大河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6-24 9:42:07 ![]() |
2006年5月,禹州市民赵旭辉两岁的女儿赵靖伊娃咽喉发炎,被送至个体医生王晓磊的诊所就医,却因药物过敏休克死亡。赵家人对王晓磊行医资格提出质疑,并将诊所和禹州市卫生局起诉至法院。当年8月,禹州市人民法院判决禹州市卫生局为王晓磊办理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无效(本报2006年9月1日A12版曾以《“问题医生”为何能“有证”行医?》为题报道)。 悲剧缘由未做皮试女童死亡 “伊娃啊,你放心走吧……”29岁的赵旭辉手捧禹州市人民法院下达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,禁不住泪流满面。 2006年5月27日中午,赵旭辉两岁的女儿赵靖伊娃咽喉发炎,赵旭辉的妻子带她去距家不远的私人门诊西关益心诊所就医。没多久,妻子就打来电话说“孩子出事了”。赵旭辉立即赶到诊所,见女儿脸色发青,口吐白沫,小便失禁。赵靖伊娃很快被送到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室,虽经全力抢救,但最终停止了呼吸。 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具的死亡通知书显示,患儿被诊断为过敏性休克,死因是心力、呼吸衰竭。 孩子怎么会出现过敏性休克呢? 诊所负责人王晓磊称,当天她给患儿输液时用的是“头孢噻肟钠”。按照药典规定,这种针剂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,对青霉素过敏者必须做皮试。王晓磊承认,赵靖伊娃以前在该诊所看病时没用过青霉素,当时给她用“头孢噻肟钠”时,也没做皮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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