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成都计生委下发通知:子女因地震死亡父母可再生育 | ★★★ | |
| 成都计生委下发通知:子女因地震死亡父母可再生育 |
作者:bduxinj 文章来源:金羊网—羊城晚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5-28 14:27:53 ![]() |
据《成都晚报》报道,按照通知要求,在汶川大地震灾害中,独生子女亡残且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的,从今年起享受独生子女死亡重残家庭扶助。 市民按程序收养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地震孤儿,不受子女数限制。婚后未育(非患不孕症)收养地震孤儿,仍可要求生育,并按第一胎、晚育对待。 对于独生子女死亡、父母没有退出育龄期而且要求生育的,要主动告知其生育权利,发放生育服务证。对独生子女在地震灾害中伤残,明显符合照顾再生育条件的,积极协助当事人申请照顾再生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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