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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性淋巴瘤临床分期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恶性淋巴瘤临床分期
作者:bduxinj 文章来源:--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3-25 11:01:47



  恶性淋巴瘤临床分期 

  目前国内外公认的恶性淋巴瘤分期标准系由1970年举行的Ann Arbor会议所建议:

  Ⅰ期 病变仅累及单一的区域淋巴结。
  ⅠE 期 病变仅侵及淋巴结以外的单一器官。
  Ⅱ期 病变累及横膈同侧2个以上的区域淋巴结。
  ⅡE 期 病变局限侵犯淋巴结以外器官及横隔同侧1个以上的区域淋巴结。
  Ⅲ期 横膈两侧淋巴结受侵犯。
  ⅢE期 淋巴结以外某一器官受累,加上横膈两侧淋巴结受累。
  Ⅳ期 病变已侵犯多处淋巴结及淋巴结以外的部位,如累及肺、肝及骨髓。

  另外,分期还可按症状分为A、B两类,即:A: 无症状。B 发热、盗汗半年内体重减轻超过10%。

  巨大病变以“X”表示,巨大肿块的标准是单个淋巴绪数个融合淋巴结了大直径等于或大于10cm作为巨大肿块。腹部巨大肿块的定义是单个淋巴结或数个融合的淋巴结在CT、MRI、淋巴造影、B超显象上最大直径等于或大于10cm。纵隔巨大肿块的定义是在后前位X片上,纵隔肿块的最大直径等于或大于在胸椎5/6水平的胸腔内径的1/3。

  由有病变的淋巴结直接而有限地播散至横膈同侧邻近的淋巴外组织,称结外播散。局限性结外病变以“E”表示。广泛性结外病变作为Ⅳ期。

  淋巴瘤的准确分期与治疗方案的拟订及预后均密切相关。需按程序有计划地进行,并采取必要的选择性诊断步骤和辅助措施。

 
 

文章录入:bduxinj    责任编辑:bduxinj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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